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魏思政发布时间:2019-11-22浏览次数:468

各学院:
  201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开始进行,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要求
  1、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设培育项目、青年项目和辅导员专项三类。
  2、培育项目是扶持教师为承担高层次科研项目及解决企业重大技术难题而开展的预研项目。项目选题应紧密围绕国家、省、市“十三五”产业发展重点,围绕地方产业需求和学校学科方向。项目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培育项目每学院限报1项,有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工程中心、省社科研究基地的学院可加报1项;
2019年度获批国家级、省部级A类级别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获奖的学院每获批1项可加报1项。

3、青年项目是扶持青年教师为承担高层次科研项而开展的预研项目。申报者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先资助有利于学术骨干教师成长、在本学科领域较为前沿的选题。青年项目每学院限报2项,有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工程中心、省社科研究基地的学院可加报1项;2019年度获批省部级B类级别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获奖的学院每获批1项可加报1项。

4、辅导员专项主要用于进一步提高我校辅导员的理论素养和科研水平,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创新与发展,申报对象为全校专职辅导员。辅导员专项共设立30项,各学院统一报送至学工处,由学工处组织评审立项和验收结项。2019年学生工作“一院一品”项目14项纳入到本年度辅导员专项课题管理。

 5、申请人同期只能申请1项校级科研项目,目前有在研的校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含2个)项目的申请。校级科研项目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

二、结项要求
  1、培育项目须符合下列三种情形之一即准予结项:
  (1)在项目执行期内,申请到与培育项目相关的市厅级A类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获奖。
  (2)在项目执行期内,获到帐经费20万元(理工科)/10万元(社科)以上横向合作项目。
  (3)在项目执行期内,理工科类项目公开发表与该项目相关的核心期刊以上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至少1篇为SCI或EI收录期刊论文,或理工科类项目公开发表与该项目相关的核心期刊以上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受理发明专利1项;社科类项目要求公开发表与该项目相关的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1篇为CSSCI期刊论文。
  2、青年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即准予结项:

(1)在项目执行期内,申请到与项目相关的市厅级B类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获奖。
 (2)在项目执行期内,理工科类项目公开发表与该项目相关的核心期刊以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至少1篇为SCI或EI收录期刊论文,或理工科类项目公开发表与该项目相关的核心期刊以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受理发明专利1项;社科类项目要求公开发表与该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学术论文至少1篇。
  3、若到期未能结项,将中止项目,并且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有指标限制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填写《徐州工程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要求一式三份, A4纸双面打印。
  2、《申请书》及《汇总表》(附件2)由各学院评审后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稿统一发至
kyczk@xzit.edu.cn(理工)或kycsk@xzit.edu.cn(社科)。
  3、请各学院做好本次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尤其要加强培育项目的调研、论证和组织。申报材料请于12月5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评审
  培育项目和青年项目由各学院组织论证与评审,评审时应向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教师倾斜。通过学院论证评审的项目,科研处进行复审,准予立项的项目学校将给予专项经费资助。
  项目评审采取回避制度,凡有项目申报者均不可作为评审专家组成员参与本次项目立项评审。
  未尽事宜请联系:

自然科学类项目联系人:权泉,83877935(7935);

社会科学类项目联系人:张萌萌,83105580(5580);

辅导员专项联系人:沈洋 ,83689559(6559)。
附件2、2019年度校课题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1、徐州工程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科研处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