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慧君发布时间:2010-08-29浏览次数:891

转自徐州工程学院网站

各部门、各学院:
本年度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开始进行,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要求:
1、本年度校科研项目设培育项目和青年项目两类。
2、培育项目原则上用于资助具有中级及副高职称的教师,择优资助紧密围绕学科、专业建设方向,围绕地方经济、社会、科技发展需求的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攻关的选题,以及与地方重点产业紧密结合,具有明确市场目标的选题。为承担国家和省、市纵向科研任务和横向联合项目进行预研工作。
3、青年项目主要用于扶持青年教师,申报者年龄必须在35岁(含35岁)以下。优先资助有利于学术骨干教师的成长,在本学科领域较为前沿的选题。
4、申请人同期只能申请1项,目前有在研的各级科研项目的主要成员前两名(含第二)原则上不得申报,有在研校项目主要成员前两名不得申报,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含二个)项目的申请。已获得资助的各级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各类项目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
二、结项要求
1、培育项目须符合下列三种情形之一即准予结项:
(1)在项目执行期内,如已申请到与培育项目相关的市厅级及以上级别项目,本项目即可结项。
(2)在项目执行期内,如获到帐经费10万元人民币以上横向合作项目,本项目即可结项。
(3)在项目执行期内,如未获得上述项目者,以SCI、EI、SSCI收录论文或在学校规定的A类、B 类奖励期刊各发表与该项目相关论文1篇以上为结题目标要求。
2、青年项目目标要求
在项目执行期内,公开发表研究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为在学校规定的C 类及以上奖励期刊发表。
3、若到期未能结项,将中止项目,并且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有指标限制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请书》(见附件),要求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
2、《申请书》和《汇总表》由各部门统一发至kygl@xzit.edu.cn.
3、请各有关学院、部门做好本次校项目申报、开题论证等工作,申报材料请于9月17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评审
通过部门开题论证及科研处预审的项目,科研处将在9月下旬统一安排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通过答辩,准予立项的项目学校将给予专项经费资助。
评审采取回避制度,凡有项目申报者均不作为评审专家组成员参与本次项目立项评审。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附件1、
徐州工程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
  2、汇总表
             科 研 处
             二○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