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慧君发布时间:2011-06-28浏览次数:559

转自徐州工程学院网站

各部门、各学院:

  本年度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开始进行,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要求

  1、本年度校科研项目设重点培育项目和培育项目、青年项目和仪器设备研制开发项目四类。

  2、重点培育项目和培育项目选题应紧密围绕国家、省、市“十二五”产业发展重点,围绕地方产业需求,结合我校学科优势,为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及解决企业技术难题进行的项目预研工作。原则上用于资助副高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重点培育项目每学院限报1项,学校将加大重点培育项目的经费资助。

  3、青年项目主要用于扶持青年教师,申报者年龄要求在35岁(含35岁)以下。优先资助有利于学术骨干教师的成长,在本学科领域较为前沿的选题。

  4、申请人同期只能申请1项,目前有在研的各级(含校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原则上不得申报(重点培育项目除外)。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含二个)项目的申请。已获得资助的各级各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各类项目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仪器设备研制开发项目一般要求在1年内完成。

  二、结项要求

  1、重点培育项目须符合下列三种情形之一即准予结项:

  (1)在项目执行期内,我校为第一承担单位,本人作为第一主持人获得省级及以上级别计划内项目。

  (2)发明专利2项以上。

  (3)解决企业技术难题,获得到帐经费80万元(理工科)、30万元(社科)以上的横向合作项目。

  2、培育项目须符合下列三种情形之一即准予结项:

  (1)在项目执行期内,申请到与培育项目相关的市厅级及以上级别项目(指导计划项目不作为结项依据)。

  (2)在项目执行期内,获到帐经费30万元(理工科)、10万元(社科)以上横向合作项目。

  (3)在项目执行期内,理工科类项目要求发表与该项目相关的SCI、EI、SSCI收录论文或学校规定的A类、B 类奖励期刊论文各1篇以上,发明专利1项;社科类项目要求发表与该项目相关的SCI、EI、SSCI收录论文或学校规定的A类、B 类奖励期刊论文各1篇以上。

  3、青年项目符合下列情形即准予结项:

  在项目执行期内,理工科类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为学校规定的C 类及以上奖励期刊论文,发明专利1项以上;社科类项目要求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为学校规定的C 类及以上奖励期刊论文。

  4、仪器设备研制开发项目符合下列情形即准予结项:

  在项目执行期内,完成样机一套,发明专利1项以上。

  5、若到期未能结项,将中止项目,并且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有指标限制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请书》(见附件1)、《仪器设备研制开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要求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

  2、《申请书》和《汇总表》(见附件3)由各部门统一发至kygl@xzit.edu.cn(理工)或kyc@xzit.edu.cn(社科)。

  3、请各学院、部门做好本次校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尤其要加强培育项目的调研、论证和组织。申报材料请于9月17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评审

  通过部门开题论证及科研处预审的项目,科研处将在9月下旬统一安排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通过答辩,准予立项的项目学校将给予专项经费资助。

  评审采取回避制度,凡有项目申报者均不作为评审专家组成员参与本次项目立项评审。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附件:

  1、徐州工程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

  2、仪器设备研制开发项目申请书

  3、汇总表

            

                  科 研 处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