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学安排,需落实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应认真核查教务管理系统内培养方案,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落实下学期开课课程,防止错排、重排和漏排等现象发生。
2.任课教师应符合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外聘教师需由人事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课程。
3.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共19周,2016、2017、2018级学生第1-16周上课,2019级新生第4-17周上课。第18、19周为考试周。
4.维护教务管理系统中任务前,上报《教学任务实施计划表》纸质稿;教学任务录入系统时,须注意录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5.专业核心课不得超过两个班合班上课,鼓励单班授课;公共课禁止跨学院合班。
6.工作进程: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5月10日—6月2日 | 核对培养方案、落实教学任务 | 各教学单位 |
6月3日—6月23日 | 编排课表 | 教务处 |
6月24日—6月30日 | 核对、调整课表 | 各教学单位、教务处 |
7月1日—7月7日 | 发放课表 | 各教学单位 |
教务处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