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徐州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魏思政发布时间:2020-03-26浏览次数:995

各部门、各学院:

2020年度徐州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项目坚持应用实效为导向,聚焦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和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的创新需求,加强社会公益类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着力提升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徐州市社会发展计划分为重点专项、医药卫生、公共事业三类项目进行组织。

1.重点专项

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在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和集成应用,引导科技成果惠及城乡居民生活。

2.医药卫生

坚持临床导向,围绕重大疾病的临床诊疗开展前沿技术的临床应用研究,取得一批有突破、有实效的诊疗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并能在我市临床诊疗中实际应用,切实提升我市临床技术水平,增强救治能力,形成我市专业特色和技术优势。

3.公共事业

针对我市社会公共事业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攻关,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并应用示范。主要支持对我市社会发展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具有在全市进行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具体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与申报人条件详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1.每个项目设项目负责人1名,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1个项目,在研市级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2.各单位青年人才申报的项目名称后统一括号备注“青年人才”字样,无标注一律按普通申报项目执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学位证书、已承担项目等证明材料需上传至申报系统。

3.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4.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强化项目申报的直接责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剽窃他人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严禁虚报项目、虚增项目投入规模等行为。

5.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人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

四、组织方式

实行限额推荐方式组织申报。重点专项项目每个学院限报2项,医药卫生项目每个学院限报2项,公共事业项目每个学院限报5项。所推荐项目需由学院审查、填写《2020年度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信息表》(附件2)、盖章并推荐。

五、材料上报

1.本年度项目申报须通过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http://kjjh.xsti.net/)报送,网上填写项目信息表、申报书及附件。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申报材料报送时需同时报送由学院盖章后的《2020年度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信息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4月27日。

3.评审推荐后的项目于5月14日完成申报系统提交,系统审核通过后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带水印),按封面、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纸质封面,平装订)于5月18日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六、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申报指南或咨询科技处。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洁,权泉;联系电话:83877935(7935)。

 

附件:

附件1、徐科发〔2020〕22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2020年度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信息表.xlsx

 

                                                科技处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