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市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魏思政发布时间:2020-03-27浏览次数:631

各部门、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十三五”规划和国家、省、市科技会议工作部署,2020年度徐州市软科学研究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重点支持以需求为导向、面向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决策研究项目,为高质量建设区域性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提供借鉴和支撑。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支持申报单位针对实际需求,作为研究成果应用方,围绕产业及经济社会发展、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经济科技一体化发展及社会治理创新中所遇到的现实突出问题,开展的调研实证分析类项目。

2.支持基于一线实地调研、数据收集分析、案例分析等为基础的调查研究和实证研究项目,有明确的调查研究对象,突出解决申报单位当前科技创新面临的实际问题。

3.支持有明确数据来源、一定数量研究样本、典型性调研对象,且承担过政府及相关部门重大调研任务,同时调研成果被采纳借鉴的研究团队开展软科学研究。

4.支持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我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科研机构;项目第一负责人须是在职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2.申报项目原则上需符合《指南》(附件1)确定的方向,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应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

3.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应围绕本单位或合作单位科技创新的实际需求,研究成果应对相关工作有实践指导作用。对于独立完成研究有困难的单位,可采取联合申报或独立申报委托研究的方式开展。

4.项目研究报告应对数据和案例进行深入细致调查研究与分析论证,并提出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方案、对策与措施。项目最终研究报告(20000字以上)须在项目立项后半年内完成。

三、组织方式

1.2020年度市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分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两类,本年度拟立项总项目数不超过20项。面上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自身研究需求,按照指南自主选择申报,每个项目的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重点项目主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科技创新重点工作开展研究,且研究报告质量较高、研究内容实践指导性强,每个项目的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2.鼓励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与科技型企业、行业协会、创新联盟等联合申报相关研究项目,支持以研究成果应用单位作为申报单位。申报单位根据前期研究基础,形成初步研究报告,市科技局通过专家咨询方式予以评审,择优立项支持。

四、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1个项目,在研市级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2.同一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项目同时申报不同市科技计划,已获国家、省立项的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重复申报市级软科学项目。

3.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4.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强化项目申报的直接责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

5.项目经费使用需符合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

五、其它事项

1.本年度项目申报须通过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http://kjjh.xsti.net/)报送,网上填写项目信息表、申报书及附件。

2.申报项目经在线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带水印),按封面、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3.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于2020年46日开网,项目申报人方可进行系统填写。(一般使用IE低版本浏览器,如遇系统页面显示不全等情况,建议更换浏览器或电脑重试)

六、我校工作安排

1.项目申报人系统注册。请项目申报人填写《2020年度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软科学)注册信息统计表》(附件3),科技处统一进行注册,请确保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准确。以部门、学院为单位,于4月15日前表格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相关老师,无需报送纸质版。已在该系统注册的项目申报人,无需重复注册。

2.项目申报人于5月10日前完成申报系统填写。

3.主管部门对申报系统内容审核无误后,方可打印纸质材料(一般使用Word软件打印可显示水印)。以部门、学院为单位,于518日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申报一览表(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一式1份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杨畅,张萌萌;

  地  点:中心校区 行政办公楼A210办公室;

  联系电话:83107858(7858)、831055805580);

  电子信箱:kycsk@xzit.edu.cn

 

附件 (1).rar


 

 科技处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