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检查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慧君发布时间:2012-12-06浏览次数:408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检查结项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2012〕5号)有关要求,现将高校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度检查、结项的范围及要求

  此次年度检查的重点是2011年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研究质量以及经费使用情况,同时对2007年至2010年间所有立项项目办理结项。2007年及以前所有未结项目,如无正当理由,此次检查后仍不结项,一律予以撤项处理,并在今后3年内限制相关项目负责人申报教育厅项目。

  二、项目年度检查的程序

  (一)中期检查程序

  2011年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一份,《中期检查表》和《中期检查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kyc@xzit.edu.cn。

  (二)项目结项程序

  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四份,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终结报告书》、最终成果及《终结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kyc@xzit.edu.cn。

  此次应办理正常结项而未能达到结项要求的,可申请适当延期,一般不超过1年。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科研处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请各相关单位将以上材料汇总后于12月19日前报科研处(行政楼A122室),联系人:仇琛、权泉;联系电话:0516-83105040、83689872。

  附件:

  1.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

  2.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

  3.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

  4.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

  (附件下载

                     科研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