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慧君发布时间:2011-03-16浏览次数: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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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社科司函〔2011〕54号通知,现将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本专项共设立一般项目22项左右,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7-9万元。申报题目参照指南(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本专项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我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我校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教师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及申报程序
  1.2011年度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3月10日开始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统一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五、其他要求
1.申报者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纸质件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请申报者2011年4月8日前报送按要求签字的《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至科研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至:kyc@xzit.edu.cn。

联系人:仇琛老师,联系电话:0516-83105040。


附件:1.
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指南.doc
   2.专项任务项目电子申请书(2011版



                           科研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