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探究————经济学院2014金融与经济热点问题系列讲座之四

发布者:王慧君发布时间:2014-10-08浏览次数:370

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平的养老保障制度,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有效降低改革的代价和成本,为构建公平的国民养老保险基本制度和运行规则,养老金并轨改革势在必行。2014928日上午,经济学院组织的2014金融与经济热点问题系列讲座第四讲在城南校区南主楼A301举办,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陈澎教授给经济学院近百名师生做了题为“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探究”的学术讲座。

教授先从我国社保七轨谈起,详细介绍了中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城镇企业职工、城镇居民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等四大养老保险体系,剖析了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提出养老制度“并轨”不仅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并轨”,还应包括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农保“并轨”。不仅指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一个层面上的“并轨”,还应涉及在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型养老保险、个人养老和福利待遇等多层次上的“并轨”。陈教授认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只有通过养老制度并轨、通过顶层的养老制度设计,甚至从更高层次的福利待遇设计上入手,通过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和福利给付制度,才能合理有效地发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从而实现真正的财富再分配。

讲座结束后,大家一致认为,养老制度“并轨”是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只有多层面的“并轨”才能使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走上公平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