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的补充说明

发布者:王慧君发布时间:2023-04-24浏览次数:1657

各学院、各部门:

就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的申报工作,补充说明如下:

1.关于“已经进入结项程序的在研项目,在5月5日前能否拿到结项证书,取得申报资格?”的问题,根据全国社科办成果处、基金处答复:年度项目在创新平台系统中显示“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中”,则在5月5日前会有结项结果;如果显示“送审全国社科工作办”,则不可能获得申报资格。后期资助项目结项,出版社如在4月25日前上传出版合同的,可以完成结项。

2.申请人在系统完成提交后,下载的申请书封面右上角会有自动生成的“项目序号”。如申请人之后修改数据重新提交系统,新下载的申请书会生成新的项目序号。请申请人提交纸质版申请书时,务必以系统最新版本序号为准。

3.申请书中的“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所属系统”两项不用申请人填写。申请人在线填写时没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所属系统”这两个选项,填报完成后申请书会自动生成。

4.申请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列为其他课题组成员的,在填报系统时会有弹窗提示自己被哪个课题组列为成员,申请人可同该课题组联系,相关信息删除后可继续申报。填写课题组成员时务必取得对方同意,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列入课题组成员属违规申报行为。

5.申请人的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参加工作(或调动工作)时间等信息务必正确填写。

6.我校后续工作安排:

(1)请务必使用2023年版本的申请书、活页。

(2)请于5月4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版申请书、活页一式一份报送至科技处,建议申请书A3中缝装订、布纹纸封面、内页100克纸、彩色打印;活页100克纸,彩色打印。本次不提交申请书和活页的视为放弃申报。

(3)请各位申请人务必于5月5日下午6点前完成系统填报,科技处将于5月6日中午12点前完成系统审核;期间如需修改,请及时联系科技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的项目将通知本人修改;未发现问题将直接提交至上一级管理部门。

(4)5月9—12日期间,将申请书一式4份报送至科技处,申请书上的编号务必是最终序号,打印要求:申请书A3中缝装订、布纹纸封面、内页100克纸、彩色打印;活页100克纸,彩色打印。

联系人:赵耿昊、张萌萌;

地  点:中心校区 行政办公楼A210办公室;

联系电话:83107951(7951),83105580(5580);

电子邮箱:kycsk@xzit.edu.cn。

附件:

1.2022与2023年国社科申请书、活页、公告对比

2.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申请书模板

3.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活页模板

                                                                           

 

科技处

2023年4月20日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