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做好全校教师科研考核及科研奖励工作,学校将对教职工2018年完成的科研成果(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进行统计,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徐州工程学院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办法(试行)》(徐工院科发〔2018〕1号)(附件1)统计相关科研成果。
二、请各位老师认真填写《徐州工程学院科研成果与奖励统计明细表》(附件2),并提供科研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各学院由科研秘书负责科研成果材料的收集、统计和汇总,并协助学院领导核查统计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论文、专著原件,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确保真实性。各机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的科研成果统计工作。
三、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的科研工作量统计审核工作,做到规范、公开、透明。请于2018年12月10日前将签字盖章的《徐州工程学院科研成果与奖励统计明细表》(附件2)、《徐州工程学院科研成果与奖励统计分值汇总表》(附件3)和《徐州工程学院科研奖励统计表》(附件4)报送至科研处。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科研项目与科研成果分值分配需由项目/成果负责人提供分值分配证明(附件5);
2、2018年教职工科研工作量考核按照《2018年教职工科研工作量考核表》执行(附件6)。
五、联系人及邮箱:
理工科学院电子稿发至kyczk@xzit.edu.cn,联系人:权泉,赵节昌;
人文社科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电子稿发至kycsk@xzit.edu.cn,联系人:张萌萌,蒋艳;
机关(包括图书馆、编辑部、成教院)电子稿发至kycxk@xzit.edu.cn,联系人:杨畅,阮少伟。
附件:
附件1、徐州工程学院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办法(试行).docx
科研处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