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资格
1.学生有在期中、期末考试中作弊、违纪、缺考或被取消考试资格等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门课程的补考;
2.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实习、实践类课程不及格不安排补考,学生应参加重修获取课程学分;
3.课程重修的不安排补考。
二、时间安排
1.公共课补考:3月2日(周六);
2.体育课补考:2月28日(周四)下午16:00;
3.自行安排的补考:2月25日~3月1日(开学第一周);
4.计算机类课程补考:3月4日(周日)上午10:00。
三、监考须知
1.监考教师应在开考前十五分钟从学院领取试卷和考场记录表,考试结束后送回学院;
2.监考教师应仔细核对学生证件,凡与证件不符或未带证件的,不得准其进入考场。
四、考生须知
1.学生应主动查询考试时间和考场,准时参加考试(具体安排见附件);
2.学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考试,自备考试用文具;
3.学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夹带、替考、携带手机等,学校将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行为。
五、注意事项
1.监考教师、自行安排考试教室和接收试卷人员由各学院落实;
2.各学院通知并组织学生认真核对考试安排,如有遗误,务必于2月25日前到本学院教务科核实,非补考名单中的学生不得参加补考;
3.成绩录入及打印时间:3月4日-3月17日,补考成绩一式三份并按规定报送开课学院和学生所在学院各一份,试卷袋内一份。
教务处
2019.1.25